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报酬委员会
王伟臣 (独立董事)
召集人
郑桓圭 (独立董事)
召集人
詹惠芬 (独立董事)
周吉人
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主要目的在协助董事会履行监督公司在执行下列事项:
- 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
- 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
- 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
- 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
- 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
审计委员会职权
- 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及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第二季财务报告。
- 营业报告书、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之议案。
-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资格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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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董事会成员简历。
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任期与委任之董事会届期相同,其人数至少三人,其中一人为召集人,本委员会至少应由独立董事一人参与。
薪资报酬委员会职权
依组织规程所订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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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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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专业资格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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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董事会成员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