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
姓名
主要经(学)历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职务
董事长
陈正翔
  • 达骏创业投资(股)公司 董事
  • 安大略科技(股)公司 董事
  • 未来事件交易所 执行长
  • 台湾集成电路(股)公司 IT经理
  • 国立中央大学物理系BS. Physics Syracuse University, MS. Computer Science
  • 台湾光罩(股)公司 董事长
  • 美商N2 Connectivity Inc执行长
  • 爵士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
  • 艾格生科技(股)公司 董事
  • 波克夏科技(股)公司 董事长
  • 安大略资本(股)公司 总经理
董事
陈立惇
  • 精材科技(股)公司 总经理
  • 旺能光电(股)公司 总经理
  • 国立中央大学大气物理系硕士
  • 台湾光罩(股)公司 董事、总经理
  • 艾格生科技(股)公司 董事长
  • 数可科技(股)公司 董事
  • 群丰科技(股)公司 董事
  • 威达高科(股)公司 董事
  • 闪点半导体(股)公司 董事
董事
吴昭宜
  • 波若威株式会社 社长
  • 美国康乃尔大学硕士
  • 台湾光罩(股)公司 董事
  • 波若威株式会社 社长
  • 波克夏科技(股)公司 董事
  • 安大略资本(股)公司 董事长
董事
友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张明忠
  • 台达电子工业(股)公司 资深副总裁
  • 台达电子工业(股)公司 董事
  • 台达电子文教基金会 董事
  • 国立中央大学高阶主管企管硕士
独立 董事
王伟臣
  •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
  • 国立政治大学会计学系
  • 台湾光罩(股)公司 独立董事
  • 富釆投资控(股)公司 独立董事
  • 精拓科技(股)公司 独立董事
  • 钰创科技(股)公司 独立董事
  • 志成合署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
独立 董事
郑桓圭
  • 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 董事
  • 波若威科技(股)公司 董事
  • 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 监事
  • 东吴大学会计研究所 助理教授
  • 台湾光罩(股)公司 独立董事
  • 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 董事
  • 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外部董事会绩效评估执行委员
  • 东吴大学会计研究所 助理教授
独立董事
詹惠芬
  • 台湾律师及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 华晶科技法务长
  • 硅品精密法务主管
  • 弘理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
  • 理律法律事务所律师
  • 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士
  • 台湾光罩(股)公司 独立董事
  •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联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海洋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復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董事長
  • 復始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年度
下载
2023
姓名
兼任其他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家数
王伟臣
3
郑桓圭
1
詹惠芬
2

  1. 非公司或其关係企业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关係企业之董事、监察人。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东。
  4. 非(1)所列之经理人或(2)、(3)所列人员之配偶、二亲等以内亲属或三亲等以内直系血亲亲属。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条第1 项或第2 项指派代表人担任公司董事或监察人之法人股东之董事、监察人或受僱人。
  6. 非与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决权之股份超过半数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监察人或受僱人。
  7. 非与公司之董事长、总经理或相当职务者互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机构之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或受僱人。
  8. 非与公司有财务或业务往来之特定公司或机构之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经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
  9. 非为公司或关係企业提供审计或最近二年取得报酬累计金额未逾新臺币50 万元之商务、法务、财务、会计等相关服务之专业人士、独资、合伙、公司或机构之企业主、合伙人、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经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证券交易法或企业併购法相关法令履行职权之薪资报酬委员会、公开收购审议委员会或併购特别委员会成员、公开收购审议委员会或併购特别委员会成员,不在此限。
  10. 未与其他董事间具有配偶或二亲等以内之亲属关係。
  11. 未有公司法第30条各款情事之一。
  12. 未有公司法第27条规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当选。
本公司之董事会结构,董事会成员所具备之产业经验及专业能力情形请参阅下表:
第十三届董事会由7席董事组成
多元化政策之具体管理目标及达成情形
管理目标
达成情形
獨立董事至少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達成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席次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達成
女性董事席次至少二名
達成
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内部绩效评估:
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本公司董事会功能,建立绩效目标以加强运作效率,爰依主管机关订定之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规定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简称本办法),并于每年依据本办法所订定之评估程序及评估指针执行内部董事会绩效评估。
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每年应至少执行一次绩效自行评估,且应每三年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团队执行评估一次,评估期间应于每年年度结束时,评估结果应于次一年度第一季提报董事会。
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
  • 董事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董事会决策质量」、「董事会组成与结构」、「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及「内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计 45 项评估指标。
  • 个别董事成员(自我或同侪)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董事职责认知」、「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及「内部控制」,共计 23 项评估指标。
  • 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功能性委员会决策质量」、「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及「内部控制」,共计 22 项评估指标
  • 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质量」、「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共计 19 项评估指标。
最近三年度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结果 download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