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報酬委員會
                                    王偉臣   (獨立董事)
                                            
                                                    召集人
                                            
                                            鄭桓圭   (獨立董事)
                                            
                                                    召集人
                                            
                                        詹惠芬   (獨立董事)
                                            周吉人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主要目的在協助董事會履行監督公司在執行下列事項: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職權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營業報告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
- 
                                        
請參閱董事會成員簡歷。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其人數至少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本委員會至少應由獨立董事一人參與。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依組織規程所訂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
- 
                                        
請參閱董事會成員簡歷。